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历届主席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席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席是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法定代表人”,主持国际奥委会的全部活动。有权建立常设的或在必要时建立临时的委员会和工作组,并确定其职权范围,指派其成员。
第一任期:德米特留斯·维凯拉斯,希腊希腊诗人和教育家,1835年生于希腊锡拉。作为泛希腊俱乐部会员,代表希腊参加了1894年顾拜旦主持召开的国际奥委会巴黎大会。会上,他积极支持希腊主办首届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因此,根据当时的规定,国际奥委会主席应该是奥运会举办国公民,会后被选为第一任国际奥委会主席,从1894年任职到1896年。他于1908年去世,终生为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做出积极的努力。
第二任期:皮埃尔·德·顾拜旦,法国教育家、历史学家,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创始人。1883年首次提出定期举行世界性比赛的主张,1889年建议恢复奥运会,1892、1893年等,遍访欧美诸国宣传奥林匹克理想,征询恢复奥运会意见。1894年在他积极努力和多方筹措下,召开了巴黎国际体育会议,促进了国际奥委会的成立,并被选为该会秘书长。1896年—1925年任国际奥委会主席。1925年后任终身名誉主席。任职期间,对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1937年9月2日病逝于日内瓦,其遗体葬在国际奥委会总部所在地洛桑,心脏则埋在奥林匹克运动发源地奥林匹亚。
第三任期:享利·德·巴耶-拉图尔,比利时外交官。1903年当选为国际奥委会委员。1906年在其积极筹划下建立了比利时国家奥委会。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他为安特卫普申请主办1920年第七届奥运会和申办成功后举办该届奥运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1925年接替尔·德·顾拜旦任国际奥委会主席。
第四任期:西格弗里德·埃德斯特伦,瑞典体育活动家。他在大学时就以16秒4创150米短跑的瑞典纪录。他是1912年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第5届奥运会和1932年在洛杉矶举行的第10届奥运会的组织者。1912年第5届奥运会时,经他倡议成立了国际业余田径联合会,并被选为主席,一直到1946年。1920年当选为国际奥委会委员,1921年当选为执委,曾担任1921年在洛桑和1925年在布拉格举行的两次奥林匹克代表大会的主席。1931年任国际奥委会副主席。1942年在巴耶-拉图尔逝世后任临时主席,1946年当选为正式主席。1952年离任后成为国际奥委会名誉主席。
第五任期:艾弗里·布伦戴奇,美国体育活动家。喜爱田径运动,曾参加 1912年斯德哥尔摩奥运会,获得田径比赛五项全能第五名。1914年、1916年、1918年三次获美国田径全能冠军。
第六任期:迈克尔·莫里斯·基拉宁,爱尔兰人记者、体育活动家。1937-1938年以军事通讯记者身份到中国及亚洲其它国家做战地采访。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从事文艺创作和电影导演,出过不少优秀作品。后投身体育事业,1950 年任爱尔兰奥委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