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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林匹克精神

奥林匹克精神

奥林匹克精神是皮埃尔-德-顾拜旦提出的。国际奥委会在《奥林匹克宪章》中“奥林匹克主义的原则”条款中有这样一段话:“每一个人都应享有从事体育运动的可能性,而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视,并体现相互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奥林匹克精神”,也称现代奥林匹克精神。奥林匹克精神是一种“更快、更强、更高”的自我挑战精神,同时它也是公平、公正、平等、自由的体育竞技精神。

 奥林匹克是一种生活态度。奥林匹克精神强调人通过自我锻炼、自我参与而拥有健康的体魄、乐观的精神和对美好生活的热爱与追求。这种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是我们拥有完全自信和战胜一切挑战强大动力。

 奥林匹克是一种人生哲学。奥林匹克宪章指出,“奥林匹克主义是将身、心和精神方面的各种品质均衡地结合起来,并使之得到提高的一种人生哲学。”奥林匹克将体育运动与文化和教育融为一体,使人们身体与心灵,精神与品质得到完满的和谐,使人类的潜能与美德得到充分的开发,它是迄今为止人类最优良、最完善的生活哲学。

 奥林匹克是一种和谐、自由、健康、积极的现代伦理。奥林匹克主义所要建立的生活方式是以奋斗中体验到的乐趣、优秀榜样的教育价值和对一般伦理的基本推崇为基础的。奥林匹克精神中的伦理价值是对人的潜能与自由创造、人类的文明与优良秩序的最大尊重与倡导,是对人类一切优良道德价值与伦理规范的继承与发扬。它引导人们追求一种最为优化的生存与发展的伦理观念,这种伦理观念是人类与环境协调共处、个人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证。

 奥林匹克运动是一种人类文明的共同遗产。热烈兴奋的比赛、青年志愿者的培训、体育场馆的兴建、城市规划的构思、精彩纷呈的艺术表演、覆盖全球的赛事转播与收看都成为宝贵的奥运遗产。在全球化时代,奥林匹克运动已成为各国文明与文化共同进行精神创造的盛会。

 今天,奥林匹克已经成为全人类的一种共同的愿望、一种共同的期待,一种共同的祝愿。它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不断丰富,不断增添新的内涵,成为人类不断创新、不断增长的宝贵精神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