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学生工作>规章制度

河北北方学院公共体育部“无手机课堂”管理办法

河北北方学院公共体育部“无手机课堂”管理办法(暂行)

为加强学风建设,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告别手机低头族,引导同学回归课堂学习,回归同学真情,回归体育锻炼,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暂行)。
  一、“无手机课堂”设管理员,由团小组组长轮流担任,负责“无手机课堂”管理。

二、上课前(理论课、实训课),师生一律将手机置于关机或静音状态,学生按照学号有序放置到手机收纳袋中,教师手机放置55号袋,下课后统一领取。

 三、上课期间,授课教师和学生均不得使用手机。

四、如有教学需要,由授课老师委派学委向管理员提出申请,经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专业实训,倡导学生合理使用手机网络,助力成长成才。

六、学生干部要发挥榜样作用,以身作则,并对其他同学做好组织引导工作。

七、辅导员老师要对学生强化“无手机课堂”的纪律教育。

八、对于无违反本规定的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加3分;每违反一次本规定的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减1分。

九、对于不服从管理员管理,引起事端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十、本规定自2016年4月6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