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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基本条件

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